关于果园南道(京津路—高峰路)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红星国际广场果园南道(京津路—高峰路)配套工程项目 | 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西起京津路,东至高峰路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新建果园南道,城市次干路,长753m,红线宽度20m,设计时速30km/h,并随路建设排水、给水、燃气、通信、热力等配套工程,占地面积15060m2。 1. 施工期环保措施 ①施工扬尘:施工堆场采取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②施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③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及管道试压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并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物料堆场的洒水抑尘。 ④施工固废:定点存放、定点清运。 ⑤生态:强化施工管理,保护现有植被;物料和建筑垃圾避免露天存放,在下雨时应覆盖防护物,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 2. 使用期环保措施 ①大气:加强道路养护和清扫洒水制度;加强运输管理;加强汽车保养管理和检验工作;加强车管执法力度;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燃料油。 ②水:融雪剂的路面径流或者残雪不得排入道路绿地,尽量减少融雪盐用量或者使用新型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加大路面清扫频率,强化路面管理工作,减少路面颗粒物数量以降低雨后路面径流中污染物含量。 ③声:道路两侧土地的合理规划和利用布局;噪声源控制,降低其环境噪声排放;传声途径噪声衰减,加强沿线绿化,防尘降噪;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加强路面维护和保养等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 ④固废:道路路面固体废物及时清理。 ⑤生态:加强绿化;制定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 | 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1日 | 采取两次网上公开、一次报纸公示、现场公示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共发放、收回调查表50份,无反对意见。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防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