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血液透析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5-05-28 09:20 来源:北辰政务网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血液透析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

天津市北辰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区

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项目概况: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573万元建设血液透析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46285.4m2,其中界内使用面积33333.3m2,界外处理面积12952.1m2,总建筑面积49469.05 m2,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并购置配液罐、灌注机等相关生产设备,预计建成后年产血液透析干粉200万人份,血液透析浓缩液600万人份。工程计划在2015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到2016年5月竣工。

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① 施工废气:为保护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尘污染,本项目在目前施工过程和后续开发中要严格贯彻天津市建交委《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4)5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建质安〔2013〕773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津政发[2013]35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本报告列出的15条防尘措施后,可使施工期扬尘对环保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

② 施工噪声: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③ 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在建设临时设施时,应设置沉淀池,临时厕所等处理设施。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粪便污水等收集后委托市容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④ 施工固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及时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① 环境空气:本项目锅炉烟气由1根2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低于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占相应环境标准在10%以下,占标率较低,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值均低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生产排放的粉尘和VOCs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占相应环境标准在10%以下,占标率较低,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能够实现无组织达标排放;油烟经过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楼顶排放,预计不会对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②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制纯水产生的浓水,部分浓水用于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井初步处理后与剩余浓水共同通过厂区总排口外排,预测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基本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③ 声环境:本项目噪声源为振动筛、混合机、空压机、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设备噪声源强为80~90dB(A)。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④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垃圾交物资部门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3日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防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承诺书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