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兴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实木家具5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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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华兴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实木家具500套项目 |
天津华兴家具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永保路13号 |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
天津华兴家具有限公司拟投资550万元在天津市双口镇永保路13号租赁厂房4232.68m2,建设年产实木家具500套项目。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 喷淋水经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循环使用,每5天进行一次撇渣,每3个月清掏一次。撇渣后的循环用水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委托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去向合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气 ①木粉尘 木加工车间安装中央集尘系统,各产尘点设施集尘口,捕集到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净化,净化后的尾气和未捕集到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木加工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木加工车间采取强制排风设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喷漆、烘干废气 喷漆以及烘干工序均在密闭的喷漆、烘干房内进行,喷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漆雾在下冲式空气流作用下与沉淀池水层接触,漆雾进入水中;有机废气通过引风系统和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喷淋塔+高能UV光波处理+UVC光催化氧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二甲苯、VOCs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标准》(DB12/524-2014)家具制造行业有关限值要求,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铣床、刨床、推台钻等生产设备和螺杆空压机、除尘器风机等。各产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声和厂院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①木材边角料和集尘 开料修边等加工产生木材边角料,产生量为3t/a,铣、钻加工产生的粉尘经中央集尘系统收集形成集尘,年产生量27.17kg/a,边角料和集尘外卖天津源美泰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生物质颗粒。 ②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0.8 t/a)、漆渣(0.02t/a)、废油漆桶(0.4 t/a)为危险废物,委托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③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生活、办公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去向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5日 |
无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