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机械材料学院教学实验楼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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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机械材料学院教学实验楼(含产业研究院)项目 | 河北工业大学 | 北辰区双口镇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东南侧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17525.96万元,总建筑面积35000m2,主要建设1栋5F机械材料学院教学实验楼和1栋4F产业研究院,项目运营后主要开展教学及科研工作。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各项防尘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2、使用期: 1)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的挥发性气体,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废气通过实验室通风橱内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焊接实验等过程中会产生的少量烟尘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和低浓度实验清洗废水排放量为44009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低浓度实验清洗废水一并排入校内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实验废液和高浓度实验清洗废水按危废管理,不排入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排入雨水管网。 3)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室设备、通风系统风机、变电站、消防泵站、制冷站设备等,建设单位在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器皿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实验废液(包括高浓度实验清洗废水)和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 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7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