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特生物制药(天津)有限公司新建锅炉房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格特生物制药(天津)有限公司新建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 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格特生物制药(天津)有限公司新建锅炉房项目 |
格特生物制药(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华丰道与景远路交口 |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
项目概况: 格特生物制药(天津)有限公司新建锅炉房项目投资15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华丰道与景远路交口,格特生物制药(天津)有限公司厂内,格特生物制药(天津)有限公司东至杰克兄弟食品科技公司、南至京盛机电有限公司,西至景远路,北至华丰道。 本项目新建1座锅炉房(含软化水装置),并配套建设1座燃气调压站。锅炉房内设1台2t/h燃气锅炉,生产蒸汽,用于设备灭菌。 项目占地114.15m2,不新增定员,预计2016年10月开工建设,11月投入使用。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严格遵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 运营期: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气量和排放污染物少;锅炉排污水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盐类,属清净下水,水质满足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 三级要求, 经市政下水管网,最终排入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及密闭措施、吸声、消声,并加装防振软垫减振措施等,车辆噪声加强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项目不新增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软化水装置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天津市英派克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回收。 |
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 |
1、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2、防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