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核心区10、13号地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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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北辰区核心区10、13号地块一期项目 | 天津奇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规划淮东路东侧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奇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4323万元于天津市北辰区规划淮东路东侧建设北辰区核心区10、13号地块一期项目,占地面积60823.96m2,总建筑面积162500m2。本项目居民烹饪使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兼排烟系统),车库尾气排气口设在地面,与周围绿地融合形成景观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水质可以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的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本项目居住区域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和降噪等措施后,其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值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昼、夜间标准要求;各类固体废集中收集在密闭铁桶等容器内,并且必须及时清运处理,避免长期存放造成腐败而散发恶臭。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2017.3.3-2017.3.9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防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