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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组装汽车零部件100万个及年产汽车零部件冲压24万个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05 08:20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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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年组装汽车零部件100万个及年产汽车零部件冲压24万个项目

天津赤木精密机械模具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刘安庄工业园兴安路6号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300m3/a。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中的三级标准,符合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⑵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门把手零部件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及少量异味。

①有机废气VOCs:在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系统,废气收集效率85%,将有机废气吸入系统内,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排放VOCs排放浓度0.375mg/m3,排放速率0.0075kg/h,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15m排气筒对应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浓度:50mg/m3、速率1.5kg/h)。无组织排放VOCs最大落地浓度0.01182mg/m3,因此可知厂界处VOCs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浓度:2.0mg/m3)。

防护距离设置: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根据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型建筑。本次评价要求该区域内不得规划审批建设住宅、学校、行政办公及医疗卫生等环境敏感型建筑。

②本项目加热注塑过程中伴有异味产生,产生的异味经注塑机上方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后有组织排放,少量异味逸散至车间环境内。再经空气扩散后,预测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中臭气浓度控制限值(20[无量纲])。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切断机、油压机、抛光机、押出机、冲床、注塑机、冷却塔及水泵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采取优选低噪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及隔声措施后,经预测,运营期间厂界外噪声最大预测值为54.64dB(A),位于南侧厂界。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冲切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注塑过程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抛光过程产生的金属碎屑,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棉纱、废机油、润滑液等(含空容器)及职工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金属碎屑及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更换掉的机油、润滑液及盛装机油、润滑液的空容器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含油废棉纱、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017年5月5日到2017年5月11日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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