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能青光镇李家房子村2.2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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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华能青光镇李家房子村2.2MW光伏发电项目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李家房子村西北侧330m处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638万元在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李家房子村西北侧330m处建设2.2MW光伏发电项目(简称天津华能辰西光伏电站项目)。本工程安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共计2.2MW,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2411.9MWh。项目营运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按运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的方式运行,人员采用电网系统内部调配的方式,无新增生活污水。电池组件清洗方式为人工擦拭,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噪声采取减震隔声降噪后,对各厂界影响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夜间不运行;固体废物处理符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废物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废弃光伏组件交厂家回收,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2017.5.31-2017.6.6 | 三同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