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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河道(淮东路—汀江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14 10:42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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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

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丹河道(淮东路—汀江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北辰区,西起淮东路,东至汀江东路

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5626.88万元建设丹河道(淮东路—汀江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该道路长约645m,红线宽度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配套建设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天然气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

  1.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 建筑工地必须做到“五个百分之百”方可施工,“五个百分之百”要求各类施工工地应实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
  3. 统筹安排施工进度,开挖产生的废弃土方应尽快清运。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设置围挡、苫盖、道路硬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4.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加隔声板,设围挡建筑,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减噪措施
  5. 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登记和审批程序,做好施工的程序安排,并教育和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6. 坚决执行天津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并根据你《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和《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

2017.7.14-2017.7.20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防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承诺书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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