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北辰区辽河园A、C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拟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21 11:06 来源:北辰政务网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示日期

                                              

北辰区辽河园A、C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东侧、蓝海商贸中心南侧地块

天津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49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86329平方米,分为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为14232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1000平方米,公建面积为11329平方;地下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开工时间2012年4月;竣工时间2017年4月。

  1. 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和市环保局《关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行动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
  2. 严格落实了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落实了施工期的扬尘和噪声的防治工作,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避免了扰民现象。
  3.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辰污水处理厂。
  4. 建设单位在换热站、水泵房、变配电站、电梯机房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备减震、隔声等建造措施。
  5.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统一运送到市容管理部门指定地点。
  6. 该项目验收期间,公建尚未入住。该项目公建为裙房,依据相关规定,裙房不得招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业和产生振动、噪声的文化娱乐业,若招入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单独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7. 项目正式运行后,托老所移交相关部门运营,幼儿园移交北辰区教育局运营。

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