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污水管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污水管道工程项目 | 天津北辰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 (东经117°05′28″,北纬39°10′41″) | 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泵站营运期均采定期巡视的工作制度,无人员值班,无无废水产生。 ⑵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泵站产生的异味经合理布局和绿化措施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噪声采取优选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后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 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