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思浩公司年产80套汽车内饰件、功能件塑料模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工作日。
联系电话: 86814753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威思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套汽车内饰件、功能件塑料模具项目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宏鹏工业园区A区) |
天津威思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威思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拟投资300万元,新建“年产80套汽车内饰件、功能件塑料模具项目”,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7%。项目租赁天津市宏鹏实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办公,不涉及新建厂房。共租赁厂房面积850m2,其中生产区域共580m2、原材料及产品储存区220m2、办公区50m2。项目计划于2017年12月竣工投产。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施工期: 本项目不涉及新建厂房,租赁天津市宏鹏实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办公。施工期间无土建施工,仅为车间内部修缮及设备安装,施工周期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均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本项目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生产车间与最近的环境敏感点距离为80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2. 本项目厂房内无生活供水设施,员工洗手及如厕借用宏鹏工业园园区内的公共厕所。生产用水仅为冷却循环水,用于注塑机试模时对模具的冷却,用量约为1.0m3/d,为循环使用不外排。所以本项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3.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铣床、CNC加工中心、磨床、EDM放电机及注塑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0~8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的位置布局、对房屋结构进行消声处理等,各噪声源在厂界处的噪声影响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夜间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屑,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和废火花油,试模产生的废塑料,废棉纱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金属屑及废塑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向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和废火花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沾有废机油的废棉纱可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 4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防治建筑施工污染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