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丰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年检测机动车2.9万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丰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年检测机动车2.9万辆项目 | 天津丰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福康路192号 |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员工及外来流动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动车检验行驶过程中启动时怠速和慢速行驶产生的汽车尾气,包括CO、THC和NOX等。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入车间环境中,并通过车间风机、门窗等进行通风换气。产生的汽车尾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同时进出口设为敞开式,空气流动性强,在检测车间设置排风装置,废气的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检测过程中的车辆产生噪声以及安全检测线、环保检测线等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75 dB(A),车辆检测均在厂房内进行。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振动较大的设备的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厂房内侧墙体安装吸声材料,采用双层固定窗。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各噪声源综合降噪能力可达到20dB(A)以上。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预测本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值要求,西、南、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值要求,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只进行机动车检测服务,不进行汽车维修之类附加服务,检测过程不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外来流动人产生的垃圾,厂区内设有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