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飞踏自行车有限公司烤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示 日期 |
天津飞踏自行车有限公司烤漆车间 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 天津飞踏自行车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双辰北路 6号 | 天津蓝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天津飞踏自行车有限公司拟投资 730万元,在位于北辰开发区双辰北路 6号公司现址内,对现有喷漆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将处理方式改为“活性炭吸附脱+催化燃烧装置”。主要建设内容为:由现有 17 根排气筒整合为 5 根排气筒,即手工线、自动线1、自动线 2、自动线 3 及返修、样品室,各对应 1 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及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 废气:喷涂与烘干工序废气中二甲苯、VOCs 经净化后,经现场监测,二甲苯、VOCs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表 2 表面涂装烘干工艺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经现场监测,二甲苯、VOCs 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表 5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在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厂界昼间厂界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定期更换废弃活性炭、废过滤网等,设定专门的危险废物存放点,定期并定期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催化剂用贵金属更换为钯、铑等,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 | 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