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德立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物流箱笼子100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德立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物流箱笼子10000台项目 | 天津德立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津围公路北辰科技园华电道49号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德立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55万元,在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津围公路北辰科技园华电道49号以租赁天津市瑞德达工贸有限公司部分标准钢结构厂房和办公区,建设“年产物流箱笼子10000台项目”。 本项目抛丸粉尘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粉粉尘经回收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均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烘干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3排放,可满足DB12/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固化炉燃气废气可满足DB12/556 -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水质可以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的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和降噪等措施后,其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昼、夜间标准要求;本项目喷粉房废气回收装置粉尘全部回收用于生产,抛丸机废气回收粉尘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棉纱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 | --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