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二级河道部分涵闸维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北辰区二级河道部分涵闸维修工程 |
天津市北辰区郎园引河沿线 |
天津市北辰区河道管理二所 |
天津市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工程主要针对京山铁路涵闸、郎园引河风电园区京津塘高速涵闸及郎园引河风电园区津围公路涵闸的老化闸门和启闭机进行维修或更换;对郎园引河进行局部清淤、河道筑拆围堰、拆除及重建机架桥、拆除及恢复护栏等。 施工期环保措施: 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交委编制的《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围挡、硬化、洒水抑尘、冲洗车辆、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清除出的污泥应及时由污泥罐车运至指定专业淤泥晾干场干化,并尽可能避免在夏季进行干场清淤。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 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车辆及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应进行沉淀和隔油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施工导流排水(临时围堰的排水),由管道输送至罐车暂时存放,待施工结束后再排回至郎园引河。河道清淤沥出水由密闭罐车运至附近市政管网排放,最终进入北辰区大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工程弃土运至市容部门指定弃土场;清淤淤泥由污泥罐车运至指定专业淤泥晾干场干化等。 运营期环保措施:由于该工程内容仅涉及施工期的土建建设,不含营运期,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污染。 |
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