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蓝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辆公共自行车和中高档运动自行车项目环评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市远东蓝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辆公共自行车和中高档运动自行车项目 |
天津市远东蓝剑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开发区双辰东路8号 |
天津东方绿色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开发区双辰东路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租赁闲置厂房以及生活办公用房,共计7020.7m2,内部装修后购置并安装自行车生产流水线三条及相关生产设备,并购置4台检测检验设备及检测工具,从事公共自行车和中高档运动自行车组装,建成后达到年产公共自行车和中高档运动自行车30万辆的规模。本项目计划于2017年12月开工,2018年1月竣工。 (1)废气 本项目食堂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从屋顶排气口排放,油烟净化效率(≥85%)及油烟排放浓度均满足DB12/ 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预计食堂油烟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沉淀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相关要求,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去向合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运营,噪声源为流水线设备运行噪声、空压机噪声和食堂排油烟风机噪声。建设单位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尽量远离厂界布置,噪声再经房屋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噪声源对最近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影响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要求。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环保目标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建设单位拟将其出售给物资部门回收利用;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饮废弃物处置特许经营权的”餐饮废弃物专业服务企业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市容部门定期清运。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在确保及时清运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
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 |
无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