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大张庄示范镇永定新河南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北辰区大张庄示范镇永定新河南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
天津天房北城投资有限公司 |
北辰区大张庄镇,东至靖华路、南至新淀北道、西至景谊路、北至永定南路 |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项目概况:总建设用地面积为846613.8m2,总建筑面积为123119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14196.6 m2,地下建筑面积为317000 m2。本项目地上建设内容包括139栋住宅楼、37栋配套公建楼,1栋经营性公建楼。地下工程为一层建筑,作为地下车库、变配电室及设备间等使用,所有住宅楼不设底商。本项目拟分两期实施,近期2022年拟完成B、C1地块建设,远期2025年拟完成A、C2、D地块建设。项目总居住户数10292户,总居住人数28818人。本项目经营性公建对外招租,主要经营业态包括餐饮、金融、商铺、洗衣店、等,商业入驻后需单独履行环评手续。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扬尘污染和施工噪声污染。建设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章、文件的要求,以及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减少或降低其对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由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清运,清运至指定地点,减少和降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①大气:本项目居民炊事过程会产生燃气废气和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由各楼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地上停车位有利于尾气扩散。地下停车场废气排放量较少,地下车库通风井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很低,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影响。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后近期排入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远期排入规划污水处理厂。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③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不会对本项目居住环境产生显著影响。④固废:本项目居民生活和配套公建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⑤区外污染源:区外污染源主要有道路、区外工业企业废气影响。周边道路交通在采取科学设计道路工程交通量、加强交通管控、采取降噪措施后可确保本项目居民小区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标准要求。周边企业正常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加强监管的前提下,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