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辰宜兴埠镇旧村改造9#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电话:8681475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北辰区宜兴埠镇旧村改造9#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 |
天津市顺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辰区宜兴埠镇内 |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北辰区宜兴埠镇旧村改造9#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总投资26.11亿元,占地面积170185.6m2,总建筑面积556742.0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4742.05m2,包括住宅和配套公建;地下建筑面积132000m2,包括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 1)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消声减噪及管理方面的措施;对小区内汽车应加强管理,禁止随意停放、鸣笛,在可能情况下,调整汽车停放场地,规范机动车存放,防止噪声扰民。 2)本项目应切实做好绿化工作,保证绿化率,对绿地和草坪要加强维护与保养,保持道路清洁。 3)物业管理部门应严格小区生活垃圾的收集与管理,规范垃圾暂存点。 4)配套公建内禁止入驻的产生油烟、噪声的经营性企业。 5)本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要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并尽量多使用可重复利用、可循环、可再生(3R)材料。 6)切实做好各项噪声源减振减噪措施以及区外交通噪声、扬尘的防治措施,防止影响住宅的正常生活、工作环境。 7)做好售房前的环境影响公示工作,如因区外污染(交通噪声等)发生纠纷时,开发商应自行承担并与业主协调解决。 |
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