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段建诉天津坤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裁决书的公告
天津坤锐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段建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3]第29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认定申请人段建与被申请人天津坤锐物流有限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12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24日工资12149.43元;三、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防暑降温费为673.02元;四、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24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9149.43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如你单位对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3〕第295号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