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鞠红星诉富瑞特(天津)门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富瑞特(天津)门窗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鞠红星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定字[2024]第286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申请人鞠红星诉被申请人富瑞特(天津)门窗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委于2024年4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独任庭),因申请人未出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决定撤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