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北辰区反馈督察情况
天津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北辰区反馈督察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要求,依据《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天津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北辰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4年6月,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督察组于2024年7月15日向北辰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苗宏伟通报督察报告,副组长李志军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北辰区委书记倪斌作表态发言,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晖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北辰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北辰区委、区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扎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北辰区建立了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区领导联系点制度,制定实施《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到各部门、各街镇,全力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推动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2020年和2022年两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区称号。
北辰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移动源、工业源、燃煤源、扬尘源、生活源等污染专项整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强化水污染溯源排查整治;加快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完成农药厂地块主体治理修复工程,加强同生化工厂等地块治理修复和污染风险管控。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22年,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0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90%,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北辰区聚焦减污降碳,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实施《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1+N”政策体系,建设“北辰区双碳服务中心”,加快新能源替代项目建设,实施西堤头镇、双口镇风电项目,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近44%;打造绿色新能源装备产业主题园区,年产值近200亿元,增资扩产一批优质新能源企业,培育天士力、雅迪实业、可耐福等一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数量位居全市第四。
督察指出,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全国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缺乏主动性、自觉性。思想认识有弱化,北辰区对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不积极,没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有4个街镇党委、政府2023年上半年未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
产业结构优化任重道远,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传统产业产值占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逐年上升,由2020年的59.4%上升至2022年的68%。全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B级企业仅27家,占比4.7%,低于全市6%的平均水平。工业园区布局不尽合理,个别居民区与工业园距离不足1000米。
责任传导不到位,2023年11月下旬,西堤头镇被生态环境部通报3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直到市级有关部门交办后,才开展调查处理。
监督管理失位缺位,施工扬尘在线监测管控系统形同虚设。“一曲天宸”工地PM10在线监测设备显示为15.6微克/立方米,远低于当日全区实际值69微克/立方米,数据严重失真;“韩家墅安置房”工地在未安装扬尘在线监测采样头的情况下,却显示出PM10监测数据且规律性变化;“金城熙府”工地擅自拆除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连续5天未能上传。
担当作为有差距,已于2021年完成并开展验收的西堤头镇霍庄子村和季庄子村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未明确治理效果评估和验收标准,未达到预期环境效益。2022年8月批复的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属于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但截至督察结束,该项目部分建设用地仍未协调解决。
二是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用力不够。环境质量形势严峻,2023年,北辰区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优良天数同比减少41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1.5倍。地表水水质综合指数2.55,同比上升8.5%;出入境浓度比值1.11,同比上升44.2%。
贯彻执行不够坚决,全市大气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北辰区被通报扬尘问题占所有通报问题的25%。“金城熙府”工地、韩家墅垃圾整改区域、北仓镇王秦庄村拆迁区域均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此外,北辰开发区对雨污混接错接排查不细致、整治成效不明显。
统筹用力有待加强,区生态环境局统筹不力,相关部门、街镇及园区配合不够,导致北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底账不清,北辰开发区陆路港片区保有的800余台叉车中,实施环保登记的占比仅40%。青光镇“宸光壹号”“一曲天宸”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未开展环保登记、未记录进出台账等现象。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大气污染监管不到位,日升源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期间未开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辰宜装饰材料公司供热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天津市东华泰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露天喷漆作业。此外,中央有关部委明察暗访还通报了两家企业分别存在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和排放刺鼻性废气等问题。“一曲天宸”工地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作业时“冒黑烟”,津围公路、高新大道、九园公路等主干道路高峰时段拥堵严重,造成机动车污染物累积;北辰开发区陆路港片区的大型物流园区8家,日进出近2000辆中重型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强度高,但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水环境治理不够用力,宜白路雨水泵站截至督察时仍未完成。北辰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和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均未达到设计能力的50%,设施闲置严重。双口镇后堡村污水处理站实际日处理量仅60余吨,不足设计能力的15%;庆祥伟业观赏鱼专业养殖合作社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水中总氮、总磷浓度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2倍以上。
土壤、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不力,已完成治理的双口镇双口二村东桥塘出现返黑返臭现象。部分农村地区污水泵站能力不足,污水管网高位运行,存在污水溢流现象,长效管控机制不健全,先期治理流于形式。北仓镇制定地表径流扩散风险的防控措施,还设置临时建筑垃圾堆场,对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造成了不利影响。北仓镇未按要求在重点监管地块落实制定地表径流扩散风险的防控措施,且在周边区域堆存建筑垃圾,对3个地下水监测点造成了不利影响。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够严谨,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区生态环境局对某项目施工作业存在的噪声污染问题做出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被复议机关全部撤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不一,区生态环境局在对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标问题上,使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一致。
四是督察发现和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整改有差距。举一反三不彻底,导致垃圾违规处置问题仍然存在。2012年实施的大张庄镇土地整理项目,填埋生活垃圾代替土壤回填,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潜在污染风险。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管理不严,双口镇东堤工业园入园通道两侧、青光镇韩家墅钢材市场西北侧围墙外等地方,大量建筑垃圾临时堆存,间杂生活垃圾,容易造成污染。2023年11月,中央有关部门还通报了北辰区富泉公寓附近燃烧垃圾堆的情况。
个别任务整改不严肃。北辰区青光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应按照示范镇建设规划,进行人工湖建设。但督察发现,该堆放点实际已经填埋,下一步拟作为绿地使用。
一些群众生态环境诉求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2021年以来,北仓镇绿境华庭小区群众举报屈店工业园和双口工业园异味问题次数较多,但根治效果依然不明显,督察进驻期间,仍然有群众持续信访投诉。部分地块治理修复工程虽已完成,但是群众举报仍时有发生。
督察要求,北辰区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保护。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拧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链条。要持续深化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把产业转型与“双碳”目标落实结合起来,推进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清除环境风险隐患,不断夯实美丽北辰建设的根基。要强化系统意识和大局观念,横向加强综合治理,纵向加强高位统筹,将督察整改工作与全区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同向发力,带动全域生态环境品质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