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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北辰区东方居之家家具厂职工赵树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3 10:36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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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东方居之家家具厂:

你单位职工赵树平(身份证号:411528********2211)于2024年7月8日向我委提交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我委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编号为S212011320240422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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