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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文国诉廊坊市国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5 08:59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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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文国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字[2024]第431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张文国诉被申请人廊坊市国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委于2023年8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独任庭),张文国2024年9月27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撤回理由:本人自愿撤诉。本委经审查认为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达,应准予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决定准予撤回仲裁请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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