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登记办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区登记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4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履职,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登记办作为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对全区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规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区登记办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5名,法制审核人员、监督人员1名。
按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津辰党编办发〔2024〕36号),对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此次“双随机”抽查的执法对象、抽查时间、检查内容等事项,最终抽取48家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办结48件行政检查案件,办案量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区登记办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执法事前事中公开。按照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要求,将我办相关权责事项在北辰政务网站公示。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书面)核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并就执法行为做好解释说明。二是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并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对实地(书面)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终结后,将事业单位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图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档案归档、保存。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由区登记办法制审核人员对案件进行依法审核,并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法律咨询后,再对事业单位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降低执法风险。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按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办持续深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效能,扣紧程序环、核查环和整改环,环环相扣,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工作。一是扣紧“程序环”,明确“双随机”抽查规范。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结合我区实际,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和事业单位名录库。按照“五年全覆盖”工作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事业单位的方式对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229家区属事业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抽取48家事业单位,采取精准监管的方式,对16家事业单位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对32家事业单位进行书面检查。二是扣紧“核查环”,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本次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两种方式,检查事项涵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变更登记、业务开展等内容。特别是针对实地核查的重点单位,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场所要求、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履职情况、年度报告公示、牌匾证章情况、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档案保存等具体内容,逐条核实,全面摸清抽查单位履职和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检查完毕统一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记录单》,确保检查内容全面,结果记录清晰。三是扣紧“整改环”,强化“双随机”抽查效能。经检查,48家事业单位整体运行状况良好,对检查中发现的证书正本未按规定悬挂、证书刊载信息变更不及时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办结48件行政检查案件。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切实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区登记办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打造业务过硬执法队伍。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制度,今年我办有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因调整岗位,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依据《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注销该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备案信息,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信息与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证件备案公示信息保持绝对一致。二是充分依托天津市学法用法系统、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及执法培训系统等线上学习平台,发挥其便捷性高、灵活性强的优势,组织执法人员将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上传,加强对执法者的行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可以有效促进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工作,通过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2024年,区登记办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采用执法人员自查自评和交叉互评的方式进行,重点从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检查文书是否齐全,认定事实是否清楚,佐证材料是否充分,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检查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案卷档案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评查。以案卷评查为契机,聚焦短板弱项,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登记办注重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但是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办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有欠缺,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对登记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学习掌握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与组织、人社、主管部门等在事业单位人事任免、经费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在检查过程中难以全面掌握事业单位的真实情况,造成执法效果有折扣。三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配备不足,面对日益增长的事业单位数量和复杂多样的业务情况,难以做到全面、及时的监管与执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登记办将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推进我区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一是通过专题解说、现场答疑、资料发放等方式,持续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事业单位及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其主动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管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通过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等方式,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确保登记管理部门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既要督促执法人员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又要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