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花苗木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近日,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天津市花苗木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6688364494)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该单位未按《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津北辰〕劳监询字〔2025〕第025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且经责令改正(《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北辰〕劳监改字〔2025〕第15号)拒不改正,该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一版)第二十五项职权事项“较轻”裁量阶次之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我局通过北辰区政务网站予以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