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高维震诉福满地(天津)汽车贸易中心(个人独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7 14:37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福满地(天津)汽车贸易中心(个人独资)

本委受理高维震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字[2025]第227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申请人高维震诉被申请人福满地(天津)汽车贸易中心(个人独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委于2025年3月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独任庭),因申请人未按时出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决定撤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627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