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轩瑞诉天津金悦便利超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天津金悦便利超市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轩瑞诉你单位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等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定字[2025]第391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刘轩瑞诉被申请人天津金悦便利超市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委于2025年8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独任庭),因申请人未按时出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决定撤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