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润泰物流有限公司职工邱顺盛工伤认定决定的公告
天津市润泰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邱顺盛(身份证号:131081********1835)哥哥邱顺旺于2025年6月26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7月9日受理。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9月30日作出编号S112011320250589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该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