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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福源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刘全工伤认定案件工伤认定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9 16:22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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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福源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刘全(身份证号:120113********5613)于20241227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17日受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1021日作出编号为S112011320250012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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