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胤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刘宪伟工伤认定决定的公告
胤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职工刘宪伟(身份证号:232325********1015)于2025年10月14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10月27日受理。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作出编号S112011320250943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在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8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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