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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土地权利人申请,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拟对津辰园(协)2004-026号地块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原出让合同有关内容。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3333.28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0.8-1.5,绿地率为不大于20%(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增加容积率后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其他规划条件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与天津泵业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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