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锐霖(天津)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近日,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依法对锐霖(天津)工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86379031W)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我局于2025年11月20日对该单位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北辰劳监改字2025第84号),要求该单位将投诉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中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如实更改后报送,至今该单位未报送,该行为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二版)第二十三项之规定,我局于2026年2月1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津北辰劳监罚字﹝2026﹞第02号),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我局通过北辰区政务网站予以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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