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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03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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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现行的《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推动我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历次自然灾害,特别是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应对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救灾实践经验。2024年11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39号)正式印发,明确了预案修订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制定《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随着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之前修订印发的《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和紧急救助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现需对《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多灾种下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

三、《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修订后的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统计报告、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应急保障和附则等8个部分。

四、此次修订《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之前的政策有哪些不同?

答:一是调整指挥机构。2024年根据市级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我区成立天津市北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因此,预案指挥机构由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调整为天津市北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预案同时明确了委员会职责和办事机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设置。

二是调整部门分工。根据机构改革和救灾工作实践经验,将原预案中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整,由32家扩展至35家,使预案职能保障范围得到扩充。根据我区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对各有关部门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是优化应急响应启动。根据市级预案有关内容,对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行优化。将启动前提由“出现灾情”调整为“出现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灾情”。将“达到启动条件启动响应”调整为“达到启动条件可启动响应”。将启动条件中“死亡人员数量”指标调整为“死亡和失踪人员数量”、“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数量”指标调整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数量”,使响应启动更贴合实际。

四是强化灾害救助准备。根据当前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对标市级预案调整变化,将原预案“预防与预警”部分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取消“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小标题,将内容统一纳入灾害救助准备,使预案更加贴合市级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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