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天穆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1300018871XP/2020-00264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辰政发〔2018〕32号 〕 主 题 :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19年01月14日发 文 日 期 :2019年01月14日
有 效 性 :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天穆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赋予天穆镇部分区级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北辰政发〔2018〕32号
天穆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7〕34号)精神,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辰区赋予天穆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批复》(津政函〔2018〕138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有农业的区县实施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批复》(津政函〔2015〕21号)要求,制定《赋予天穆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赋予天穆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赋予天穆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行政许可类(48项)
序号 | 权限名称 | 权限类型 | 领域 |
---|---|---|---|
1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容 |
2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容 |
3 | 对关闭、闲置、拆除环卫设施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容 |
4 | 在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建筑物外檐、构筑物、围墙和其他设施进行装修、改建、改变的,或者设置各类标志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容 |
5 | 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宣传品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容 |
6 | 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容 |
7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容 |
8 | 兽药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农业 |
9 | 动物诊疗许可 | 行政许可 | 农业 |
10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许可 | 行政许可 | 农业 |
11 | 建设项目夜间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环保 |
12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水、大气、噪声)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环保 |
13 | 设立或变更娱乐场所许可 | 行政许可 | 文化 |
14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 | 行政许可 | 文化 |
15 | 电影放映单位许可 | 行政许可 | 文化 |
16 | 设立或变更文艺表演团体许可 | 行政许可 | 文化 |
17 | 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许可 | 行政许可 | 文化 |
18 | 举办营业性演出及募捐义演许可 | 行政许可 | 文化 |
19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卫生计生 |
20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卫生计生 |
21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行政许可 | 卫生计生 |
22 |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 行政许可 | 出版 |
23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许可 | 行政许可 | 出版 |
24 | 采伐林木许可 | 行政许可 | 林业 |
25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林业 |
26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许可 | 行政许可 | 林业 |
27 | 狩猎证许可 | 行政许可 | 林业 |
28 | 木材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林业 |
29 | 设立养老机构许可 | 行政许可 | 民政社团 |
30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许可 | 行政许可 | 项目投资 |
31 | 公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政 |
32 |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限车上路行驶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政 |
33 | 在公路、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公路、桥梁技术标准的车辆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政 |
34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 | 行政许可 | 交通 |
35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交通 |
36 | 水路运输、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交通 |
37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行政许可 | 交通 |
38 | 洪水影响评价许可 | 行政许可 | 水务 |
39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水务 |
40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水务 |
41 | 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排水河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工程项目或施工临时占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水务 |
42 | 连续停水超过12小时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水务 |
43 | 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核准 | 行政许可 | 教育 |
44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筹设、设立、变更与终止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教育 |
45 | 公办幼儿园举办、变更、停办的登记注册 | 行政许可 | 教育 |
46 | 企业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 | 行政许可 | 劳动 |
47 | 集体合同审查 | 行政许可 | 劳动 |
48 |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 行政许可 | 劳动 |
行政处罚类(194项)
序号 | 权限名称 | 权限类型 | 领域 |
---|---|---|---|
1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教育 |
2 | 擅自招收幼儿、设施威胁幼儿安全、教育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教育 |
3 | 违反工作时间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4 |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5 | 违反招用人员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6 | 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7 | 违反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8 | 违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9 | 违反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10 |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1 |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2 | 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3 |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4 | 对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5 |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6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7 | 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8 | 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19 | 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20 |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建设 |
21 |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建设 |
22 | 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3 | 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4 | 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5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6 | 对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7 | 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8 | 对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9 | 对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30 | 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擅自停止使用取水计量设施的;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31 | 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32 | 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假农药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33 | 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34 | 对农药经营者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35 | 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36 | 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37 | 对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38 | 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份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39 | 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0 | 对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1 |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2 | 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3 | 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4 |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5 | 对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6 |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7 | 对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8 |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49 |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0 | 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1 | 对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2 | 对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3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4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5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6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7 | 不符合规定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8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59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不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0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1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2 | 对养殖者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的;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3 | 对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4 | 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5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6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包装、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7 | 对销售的农产品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8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69 |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没有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70 |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71 | 对擅自移动、损毁禁止生产区标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72 |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除撤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73 | 对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非法添加尚未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74 | 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75 | 对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生鲜乳收购站收购《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 |
76 | 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77 | 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或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的,或接纳未成年人的,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以及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78 | 对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或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或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79 |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0 | 对未按照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1 | 对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违禁出版物或非法出版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2 | 对出版单位、印刷或复制单位、发行单位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或留存备查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3 |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4 | 对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出版未经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音像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5 | 对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6 | 对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7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8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的营业时间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经营非网络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89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计算机违规接入互联网;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保存有关上网信息、未按规定备案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 |
90 | 对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1 | 对公共场所未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检测及不符合用具卫生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2 | 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或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3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4 | 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5 |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6 | 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7 |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8 |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99 | 对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100 | 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1 |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按规定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2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3 | 对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4 |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5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6 | 对登记企业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者不如实填报登记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7 | 已登记的登记单位在生产规模或产品品种及其理化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时,未按规定按时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09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0 | 对登记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1 |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2 |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3 |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4 | 对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5 | 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6 | 对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7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1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0 |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1 |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2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3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4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5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6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7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8 | 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2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0 | 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1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3 | 对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4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5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6 |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7 | 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3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0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2 | 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3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4 |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5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6 | 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7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8 | 对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49 |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0 | 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1 |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2 |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3 |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4 |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5 |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6 |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7 |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8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59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0 |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2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3 | 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4 | 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5 | 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6 |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7 | 对未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8 | 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69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0 | 对用人单位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1 | 对用人单位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2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3 | 对用人单位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4 |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5 | 对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6 | 对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7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8 |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79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0 | 对用人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1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2 | 对用人单位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3 | 对用人单位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4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5 | 对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6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7 | 对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8 |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89 | 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90 | 对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91 | 对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92 | 对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193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民防空 |
194 |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民防空 |
三、以下职权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有农业的区县实施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批复》(津政函〔2015〕21号)由天穆镇行使(300项)
序号 | 权限名称 | 权限类型 | 领域 |
---|---|---|---|
1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 | 对不停止违法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3 |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4 |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5 |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 | 对违法私搭乱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 | 对违法私搭乱盖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8 |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 |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违章圈占道路、胡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 |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 |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2 |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 | 对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违法搭建建筑物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4 | 对未经许可或不按许可内容对建筑物外檐、构筑物、围墙和其他设施进行装修、改建、改变或者设置各类标志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 | 对未鉴定或不按鉴定内容在房屋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安装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6 | 对未鉴定或不按鉴定内容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 | 对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不按许可内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 | 对广告设施所有者未养护、维护户外广告设施,未保持设施的安全、整洁和完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 | 对擅自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军事机关驻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 |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风貌建筑保护地区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 | 对擅自在风景名胜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 | 对擅自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3 | 对擅自在公共绿地、河道水面、湖泊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4 | 对擅自在涵洞、立交桥(不含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5 | 对擅自在透视围墙、护栏、道路隔离带、临时棚亭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6 | 对擅自在异型楼顶、坡屋顶、居民住宅楼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7 | 对擅自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8 | 对擅自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或位置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9 | 对擅自在本市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设置大型占地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0 | 对在道路及其两侧设置户外广告,妨碍安全视距或影响通行,遮挡绿化和市容景观,遮挡路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1 | 对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影响城市风貌景观和市容环境,超过有关规划、规范限定的高度、尺度;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2 | 对擅自在外环线(含外环线外侧50米)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3 | 对未按许可内容在外环线(含外环线外侧50米)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4 | 对擅自在设置路名牌、候车亭、电话亭、路灯杆等公用设施同时附带设置户外广告的,以及在公交车辆车体设置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5 | 对在公交车辆车体正面、前后风挡玻璃、两侧车窗上设置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6 | 对在公交车辆设置广告全部遮盖原车体颜色、影响乘客识别和乘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7 | 对擅自在公交车辆以外车辆设置车体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38 | 对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不按许可内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39 | 对广告设施所有者未养护、维护户外广告设施,未保持设施的安全、整洁和完好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0 | 对擅自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军事机关驻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1 |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风貌建筑保护地区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2 | 对擅自在风景名胜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3 | 对擅自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4 | 对擅自在公共绿地、河道水面、湖泊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5 | 对擅自在涵洞、立交桥(不含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6 | 对擅自在透视围墙、护栏、道路隔离带、临时棚亭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7 | 对擅自在异型楼顶、坡屋顶、居民住宅楼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8 | 对擅自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49 | 对擅自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或位置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0 | 对擅自在本市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设置大型占地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1 | 对在道路及其两侧设置户外广告,妨碍安全视距或影响通行,遮挡绿化和市容景观,遮挡路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2 | 对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影响城市风貌景观和市容环境,超过有关规划、规范限定的高度、尺度;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3 | 对擅自在外环线(含外环线外侧50米)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4 | 对未按许可内容在外环线(含外环线外侧50米)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5 | 对擅自在设置路名牌、候车亭、电话亭、路灯杆等公用设施同时附带设置户外广告的,以及在公交车辆车体设置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6 | 对在公交车辆车体正面、前后风挡玻璃、两侧车窗上设置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7 | 对在公交车辆设置广告全部遮盖原车体颜色、影响乘客识别和乘坐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8 | 对擅自在公交车辆以外车辆设置车体广告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59 | 对供电部门对未经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设置的户外广告提供电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0 | 对道路管理部门对未经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设置的户外广告办理占道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1 | 对组织举办各类活动结束后未自行拆除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2 | 对不及时维护更换户外广告照明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3 | 对不及时维护更换户外广告照明设施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64 | 对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未履行发布公益性广告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5 | 对不按规定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6 | 对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7 | 对未将景观照明设施列入设计方案,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8 | 对改变、移动、拆除功能照明设施未进行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69 | 对不履行保护功能照明设施的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0 | 对未及时改造、维修或者更换景观照明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1 | 对擅自改变、移动、拆除景观照明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2 | 对擅自调整监控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3 | 对故意遮挡景观照明设施影响景观照明效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4 | 对其他妨碍或者损害景观照明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5 | 对不按规定设置或者设置的灯光照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6 | 对违反夜景灯光照明设施设置三同时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7 | 对夜景灯光照明设施功能不完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8 | 对擅自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光照明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79 | 对不按规定时间启闭夜景灯光照明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0 | 对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1 | 对施肥、移种花草、松土、除草、浇水致使道路受到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2 | 对违法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污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3 | 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工地出入口不采取防治车辆污染道路的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4 | 对铺设、维修道路或进行地下管线作业时排放泥浆污染道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5 | 对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6 | 对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7 |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8 | 对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89 | 对未经批准改变占路用途或者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0 | 对违法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1 | 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2 |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3 |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4 | 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5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6 |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7 | 对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8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99 |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0 | 对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1 | 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2 |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3 |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4 |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5 |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6 |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7 | 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按标准履行核准、时间、配备设备、人员、计量、监测等规定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8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09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0 |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违法堆放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1 | 对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违法堆放物品、丢弃废弃物的代为清理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12 |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庭院、走廊、阳台、屋顶堆放物品的代为清理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13 |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沿街或者占用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4 | 对违法倾倒和清运生活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5 | 对未使用密闭容器存放和清运生活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6 | 对宾馆、饭店、饮食等行业不履行分类和袋装收集废弃物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7 | 对未经核准或者不按核准内容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8 | 对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生活废弃物,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生活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19 | 对生活废弃物的产生单位未申报或未如实申报其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和存放地点等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0 | 对将工业、医疗、危险废弃物混入生活废弃物中或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1 | 对在生活废弃物转运站、处理厂捡拾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2 | 对从事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未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废弃物防范应急方案或未将其进行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3 | 对将建设工程废弃物交由未经核准的单位和个人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4 | 对将建设工程、餐饮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5 | 对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6 | 对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具备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运条件擅自自行收运或未定期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7 | 对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具备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处置条件擅自自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8 | 对未按照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调配要求将生活废弃物运送到指定的转运站、处理厂(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29 | 对生活废弃物转运站、处理厂(场)未安装除臭、降尘装置或未保证除臭、降尘装置正常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0 | 对生活废弃物转运站、处理厂(场)转运、处置生活废弃物未达到环境卫生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1 | 对从事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2 | 对未按照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设工程废弃物运送到指定的处置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3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废弃物排放处置行政许可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4 |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5 | 对擅自闲置、拆除或关闭生活废弃物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6 | 对擅自从事餐饮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7 | 对将餐饮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中进行收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8 | 对将餐饮废弃物作为畜禽饲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39 | 对将餐饮废弃物交由未取得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0 | 对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1 | 对将餐饮废弃物裸露存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2 | 对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废弃物处理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3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或者未履行公共厕所补建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4 | 对产权单位不履行公共厕所改造责任或改造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5 | 对建设单位在公共厕所竣工后未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6 | 对大型商业、文化、公益等活动举办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临时厕所或活动结束后未及时移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7 | 对损毁、移动、停用、占用、拆除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8 | 对重建还建公共厕所责任单位未向社会公示重建还建计划、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公共厕所或未及时拆除临时公共厕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49 | 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免费开放公共厕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0 | 对未遵守有关规定使用公共厕所造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1 | 对临时停用公共厕所未公示、备案,未按照规定设置活动式厕所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公众用厕需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2 | 对维护保洁责任单位不履行维护保洁责任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3 | 对违法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或占用或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4 | 对擅自在公园内举办展览、庙会、演出或者拍摄电影、电视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5 | 对在公园内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及其他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6 | 对损毁公园花草树木,损坏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7 | 对在公园内擅自散发宣传品、贩卖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8 | 对不履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配套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59 | 对违法将环境卫生设施和附属物损毁、移动、停用、占用、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60 | 对公共设施、用于生产或经营的公产、企业产和私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用于居住的私产房屋未按规定整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61 | 对未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62 | 对沿街建筑未按规划要求拆除、退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63 | 对在需进行综合整修的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原设置的各类标志、设施的所属单位未按照所在区、县市容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修复、更新或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64 | 对未经许可设置各类标志和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65 | 对未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66 | 对沿街建筑未按规划要求拆除、退线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67 | 对在需进行综合整修的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原设置的各类标志、设施的所属单位未按照所在区、县市容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修复、更新或拆除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68 | 对未经许可设置各类标志和设施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69 | 对违法再维修、改建、重新装饰、新开门脸、架立管线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城市管理 |
170 | 对擅自在城市雕塑上悬挂、粘贴、涂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1 | 对养护管理单位不尽养护管理职责,致使树木死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2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3 | 对不履行养护职责或不按技术规范养护致使古树名木衰萎、损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4 | 对擅自处理自然死亡古树名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5 | 对违法损坏古树名木的六项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6 | 对未对名木古树保护和避让方案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7 | 对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8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79 | 对闲置土地不进行临时绿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0 | 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临时占用期满未按规定进行恢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1 | 对损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2 | 对损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造成树木死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3 | 对违法占压、破坏园林绿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4 | 对占用园林绿地后迟延恢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5 | 对运载垃圾、渣土、泥浆、沙石、煤炭和其他散体物料的,未使用密闭运输工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6 | 对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和散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7 | 对运送建设工程废弃物车辆车体不洁,沿途丢弃、撒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8 | 对随意丢弃、撒漏及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设工程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89 |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0 | 对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1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2 | 对不履行保洁责任或者履行责任不符合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3 | 对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倒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4 | 对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以及各类包装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5 | 对乱倒、乱堆渣土、污泥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6 | 对违法向道路、河道、公共场地上抛撒杂物、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7 | 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设置废弃物容器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8 | 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不设置公共厕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199 | 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未能保持市场整洁有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0 | 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未责成经营者自备废弃物容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1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实墙围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2 | 对堆放工程渣土超过实墙围挡的高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3 | 对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4 | 对工地内未设置临时厕所并保持清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5 | 对工程竣工未及时清整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6 | 对铺设、维修道路或进行地下管线作业现场未设置围挡,挖掘的渣土乱堆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7 | 对铺设、维修道路或进行地下管线作业不及时清理余土和废弃物,未恢复路面整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8 | 对掏挖下水道作业未使用容器装载污泥,不及时清运和清洗作业现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09 | 对穿越城镇的公路、铁路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0 | 对不及时清除余土、清运枯树和残枝等杂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1 | 对花坛、绿地、树穴周边的土面未低于边沿侧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2 | 对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树木、居民楼道等处违法摆放、张贴、悬挂、刻划、涂写各种有碍城市容貌的标语、宣传品和其他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3 | 对未经许可或不按许可内容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4 |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乱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5 | 对违法由建筑物或者车辆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6 | 对在临街建筑物非指定地方安装空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7 | 对擅自设置架空管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8 | 对架空管线未按要求采取隐蔽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19 | 对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经营活动,不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经营场所和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0 | 对携带犬出户时,携犬人不携带养犬清洁用品,未及时清除犬排泄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1 | 对违法饲养禽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2 | 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责任目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3 | 对未实行清雪工作责任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4 | 对清雪责任地段漏扫、堆雪、结冰、乱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5 | 对在道路、桥梁、涵道铺洒炉灰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6 | 对在积雪上倾倒垃圾、污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7 | 对在积雪上抛弃杂物、瓜果皮核、纸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8 | 对溶雪剂喷溅到分车绿带内、花坛内、树穴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29 | 对带有垃圾的、废弃物的、溶雪剂的积雪堆放在居民区内园林绿地、或未将积雪堆放整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30 | 对带有垃圾的、废弃物的积雪倾消到下水道检查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31 | 对带有垃圾的、废弃物的积雪未在指定转运点堆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32 | 对在禁止地点倾倒积雪、利用禁止地点作为转运点堆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管理 |
233 |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34 | 对向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管理范围弃置堆放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35 |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滩地种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36 |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内设置拦河渔具捕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37 |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葬坟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38 | 对在引黄济津水源保护范围内设立摊点、市场,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水体中洗涤衣物、清洁车辆和容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务 |
239 |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240 |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241 | 对不建立禁烟管理制度、不设置禁烟检查员、不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242 | 对在禁止吸烟区域不设置醒目禁止吸烟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243 | 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设置烟缸等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244 |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不予以劝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245 | 对餐饮场所、歌(舞)厅、公共浴室不设置吸烟室又不禁止吸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246 | 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卫生计生 |
247 | 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248 | 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力社保 |
249 | 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环保 |
250 | 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环保 |
251 | 对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环保 |
252 | 对未经批准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环保 |
253 | 对未经批准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环保 |
254 | 对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55 |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56 |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57 | 对在街道、楼群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或者焚烧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进行吹打念经、抛撒纸钱等迷信活动,或者在干线道路两侧摆放花圈、花篮,影响周围群众生活和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58 | 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59 | 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60 | 对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261 | 对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土房管 |
262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消防 |
263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消防 |
264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消防 |
265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 | 消防 |
266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 | 消防 |
267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 | 消防 |
268 | 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消防 |
269 | 对未经备案变更,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商务 |
270 | 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 |
271 | 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取缔 | 行政处罚 | 文化 |
272 | 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服务营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 |
273 | 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服务营业经营活动的查封场所、扣押专用工具、设备 | 行政强制 | 文化 |
274 | 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 |
275 | 对以游商、地摊的形式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 |
276 |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277 | 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经营(含储存)本市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监 |
278 |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79 |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超过标准不按规定告知审批管理机关,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80 | 对影响社会救助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81 | 对影响优待抚恤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民政社团 |
282 | 对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农业 |
283 |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84 | 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85 |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86 | 对非法收购药品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87 | 对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88 | 对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89 | 对在用电梯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90 | 对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91 | 对未将电梯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92 | 对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电梯应急照明正常有效、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市场监管 |
293 |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未办理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而擅自办学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教育 |
294 | 对向城市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粪便和扫入泥沙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水务 |
295 | 对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和抛入明火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水务 |
296 | 对擅自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水务 |
297 | 对占用、封堵防汛抢险通道影响防汛抢险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水务 |
298 | 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水上设施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水务 |
299 | 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护岸林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水务 |
300 | 对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采砂、采石、取土未办理许可证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水务 |
注:其中232项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北辰政发〔2015〕6号)中已经下放的执法事项,现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