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北辰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3-01-13 10:08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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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分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其配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各项行政执法业务运转良好。同时,在黄赌毒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行政追责、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重,确保违法行为人责任追究到位。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分局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健全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如分局办理的4.14系列污染环境案: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2日、13日在北辰区小淀镇小淀工业园对刘某某等人废油加工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刘某某等多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随后于4月14日将该案移交我分局,分局于当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并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多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分局民警在对该案进一步侦查中发现,赵某某等多人多次将废弃机油卖给没有收购资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分局对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证经营者处置的赵某某等48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

2.完善行政处罚配套制度。为正确实施行政处罚提供坚强有力制度保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分局制定了《办理行政案件工作细则》《交警支队与派出所办理移交刑事、行政案件有关规定》等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经对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研究分析,目前对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具体如何开展尚无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确保办案程序合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制支队研究起草了《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范》。

3.加大行政执法创新力度。分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相关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明确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对于首次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主观上没有恶意,客观上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实际危害后果,且具备整改条件,经公安机关提醒后能够及时整改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通过首次警告免予处罚,特别是对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者,通过批评教育、劝诫警告减少和防止了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分局严格规范“电子眼”非现场执法,完善电子监控设备监督审核流程,严格审批新设监控设备,准确备案监控设备信息,严格违法证据审核录入,建立异常设备动态评估分析机制,坚持交通信号一体整改,建立无效设备退出机制和新设设备年报机制,形成了一整套电子抓拍设备的审批、使用,再到后期的更换工作方法,确保电子摄录设备使用的全流程监控。在电子设备抓拍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审核方面,交警支队通过设立专人对抓拍到的违法信息进行再审核,再校对,增强各类违法行为记录信息抓拍、录入的准确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抓实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1月7日,分局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题法制讲座,法制支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授课,就行政处罚法主要内容进行讲解。分局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围绕行政处罚法修订的背景、目的、亮点等深入学习探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带领全局民警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现全局有28人通过法考,56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公职律师17人全区数量第一,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大幅提高。

2.强化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分局将行政处罚法纳入民警执法培训重要内容,着力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2021年7月15日,法制支队负责同志在全局视频调度会上,向各基层所队民警就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修订情况进行讲解,组织民警集中学习,明确办案重要程序,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内容适当。法制包所民警在日常案件审核和指导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小教员作用,将行政处罚法讲解、具体案件指导把关延伸到每一个派出所,结合各所出现的行政执法顽疾,围绕重点疑难及常犯问题进行培训督导,有效解决民警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22年5月11日,分局组织全体执法办案民警观看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廖希飞同志讲授的《行政处罚的理论与实务》视频讲座,从行政诉讼法官角度对行政处罚的理论、程序等进行了深入学习。2022年7月6日,法制支队负责同志在全局执法规范讲座上,再次就行政处罚法内容向全体民警进行讲解,牢固树立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提升民警思想认识,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和执法公正的价值取向,依法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月8日,法制支队负责同志在全局执法规范讲座上就《行政调解程序、规范》《行政案件办理常见注意事项》对各派出所办案队长、案管组全体成员及法制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3.做好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分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进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做实广泛宣传普及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分局两微一抖等媒体平台,利用社区轮值、普法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行政处罚法内容和出台的背景、意义、目的等,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崇法。做深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办案民警、所队领导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件,向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相信法律、维护法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争议。

(三)内部执法监督情况

分局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执法问题并进行监督整改,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突出整治执法顽瘴痼疾。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不担当、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执法顽瘴顽疾作为整治重点,区分办案中出现的执法瑕疵、执法问题和执法过错,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加强日常制度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案件主办制度,规范未结未破案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案件主办人、法制员、主管领导、法制民警“四级把关”监督体系,层层把关审核,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及时纠正、整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今年以来,件评查共收到执法类投诉472件,同比下降6.2%;行政复议确认违法2件,同比下降60%。三是今年3月份,分局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和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权责明晰、高效联动、闭环管理的立体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执法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发挥实效,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成立至今,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组、所队案管组共下发提示单、督办通知书551件、约谈记录11件、执法通报11件,各单位在案件办理中出现的执法问题明显下降,民警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抓住关键载体,打造执法中枢新品牌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执法全流程监督为切入点,立足高标准硬件建设,高效能管理创新,高水平执法办案,高素质执法队伍的“四高”标准,创新建设了“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实战化保障”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总面积3000平方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投入运行,精准配备警力20名,辅警32名,集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监督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拓展功能区“五位一体”,有效引入警种合成作战、同步审核监督、案件集中攻坚,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中心运行至今,审查各类人员6100人次,办理案件3200余起,累计评查各类案件4173起,巡查办案场所1986次,实现执法办案“零差错”、安全“零事故”,问题“零发生”,切实发挥了作为执法办案基地、监督管理中枢的重要作用,得到中央政法委、天津市委政法委、天津市公安局等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与充分肯定。

(二)紧盯执法环节,构建法治保障新局面

立足法制职能,倾力服务基层,完善“法制民警包所”机制,实行统一派驻管理,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减少了法制工作指挥层级,前移了监督管理关口,全局法制工作部署的传导力、执行力明显增强,执法监督的实效性、独立性显著提升。强化法制引领,全程参与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办理,严把案件实体关、程序关。坚持实战导向,注重内部挖潜,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坚持重案攻坚,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强力推进“雷霆”“断卡”“破现案、压警情、创佳绩”“夏季治安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

(三)铆钉工作目标,实现执法质效再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行政诉讼“零败诉”的目标追求,扎实推进行政应诉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绷紧防范执法风险之弦,筑牢不发生败诉之基,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3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38件,二审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败诉。

(四)聚焦示范引领,实现履职能力新跨越

公安部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北辰分局以执法示范单位创建为牵引,辐射、带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全面发展。双环邨派出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从关系群众利益的每一个小案件、小纠纷、小事情做起,充分整合办案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梳理研判执法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构建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的执法监督体系,实现执法更严格、更精细、更有温度的有机结合,

全力打造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样板间”,2022年获全国“枫桥是公安派出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分局以此为契机,推动各执法办案单位,切实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性,立足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定位,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示范单位建设各项工作,打造好北辰公安执法工作的“金招牌”。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培训不够深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以来,分局虽已组织全体民警多次学习,但部分民警对该法重视程度不够,学习不够扎实,对该法理解不深、掌握不透,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执法本领不足、能力恐慌,仍是掣肘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突出表现在:有的基本功不扎实,对行政执法程序不熟,以“习惯代替规范”,造成执法瑕疵、执法过错。

    (二)办案质量不够高。通过行政复议诉讼和日常审核监督工作,发现民警在行政执法中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在事实认定方面,部分案件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的因取证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无法作出处罚决定,有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被确认违法;在法律适用方面,有的案件定性错误,有的案件量罚明显不当,有的案件适用依据错误或引用法律依据没有落实到条款项;在办案程序方面,办案超期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受案不及时、送达文书不及时、不规范或未依法回避等问题。

    (三)执法监督不到位。当前分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着监督措施不到位、监督力量分散、缺乏监督合力等不足,突出表现在:法制员法制审核作用不明显,造成执法源头漏管、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存在;有的案件多个部门、民警都有监督职责,看似人人都在监督,但评查后仍发现重大问题,各监督环节未能有效发挥1+1大于2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培训。要严格落实市局《优化执法主体素质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三年行动规划》,要将《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提升执法素质、健全执法体系、强化执法保障,扎实提升民警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北辰公安铁军。

    (二)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分局各办案单位要对照查摆本单位在执法工作中的短板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紧盯受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前告知、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等关键执法环节,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罚幅度、执法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着力强化执法监督。以分局执法监督委员会为牵引,健全完善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和《工作运行机制》,紧紧围绕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等问题,推进法制审核、预审大队工作融合,全面改进包所民警虚化问题,做实法制工作包所到人、案件审核终身负责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的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受立案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未结未破案件评查,进一步完善源头防控、过程管控、问题查纠、考核问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闭环管理,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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