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6:01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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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公安北辰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公安北辰分局为区级公安分局,受北辰区政府和天津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分局现辖科、室、所、队111个,其中正处级单位1个,即交警支队;副处级单位29个,包括内设副处级职能部门10个,副处级派出所15个,副处级交警大队4个;科级单位81个,其中科级派出所1个(青源派出所)。我局行政执法民警上岗执法前,均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严格依法依规处警,并配备警用装备,对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集中保管和分类存储,有助于维护执法民警合法权益,提升执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分局在编民警1353人(其中男民警1210人、女民警143人),警辅人员1141人。其中现职副局级领导干部1人、正处级领导干部3人、副处级领导干部49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3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1人、其他民警1137人。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略)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年初,分局制定了《公安北辰分局2023年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就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部署强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以分局法制支队为主,外聘律师和公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参与,为分局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分局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办案程序、执法全流程记录、执法视音频记录、网上督察等要求,做到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等环节全过程均有据可查。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推动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遵守执法程序和时限要求并加强审核把关,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公安北辰分局立足辖区实际和季节性特点,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雷1号”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及“清底除患 秋冬会战”等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交通领域、治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清理清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取得了效果。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一是明确职责,深化职权清单化管理。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全面梳理“双公示”事项目录,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围绕前端执法、中端审核、后端监督“三个环节”,充分发挥所队案管组和法制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明确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对于首次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主观无恶意,客观未造成人身、财产等实际危害后果,且具备整改条件,经公安机关提醒后能及时整改的,可免予行政处罚。通过首次警告免予处罚,特别是对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者,通过批评教育、劝诫警告减少和防止了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一是持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23年以来,每周组织各执法单位收听收看市局“端正执法理念 规范执法行为”系列执法讲座46期。针对基层执法反映出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培训讲座40余场,重点针对行政案件办理程序、办案场所规范执法、“执法办案监督与问题追溯平台”操作培训等进行专题讲解。二是认真研读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及《天津市公安局案件主办人管理办法》等新规定,组织执法办案民警认真解读,确保做到学以致用。三是积极开展“送教上门”。分局法制支队实地到各基层所队讲解所队案管组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监督主体和办案责任。同时,深入特警支队、交通属地大队,结合实际案事例就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警情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等重点培训讲解,确保实战中迅速稳妥高效处置。四是持续深化法制民警包所工作机制,包所民警深入基层所队开展执法调研指导,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题,切实发挥业务指导和法制包所民警小教员作用,将案件把关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个基层执法单位,结合出现的执法顽疾,围绕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指导,全面提升执法单位能力和水平。

(五)执法监督工作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积极推动执法责任制改革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2023年,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召开10次会议,就21起案件进行评查,9个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有效推进了指挥、政工、纪委、督查、治安、打侦等部门的联动。同时,积极融入分局“大监督”格局,通过周例会通报、季度通报等方式,压实主要领导执法主体责任、政工领导干部执法监督责任,提升履职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执法智能化监督管理。大力推行网上执法监督,强化执法办案全流程监管。加强对案件受立案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三个当场”要求,紧盯案件办理、办案场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对刑事、行政案件办案实施全流程可回溯式监督。借助执法办案平台、执法监督平台、视音频管理平台“三平台”,每日安排专人负责办案平台执法监督工作,对各单位存在执法问题预警予以提示直至整改完毕。三是压实压紧政工领导执法监督责任。分局法制支队在持续执行全天候网上执法巡查机制的同时,对于存在突出执法问题的单位,对案管组组长(政委)进行集体约谈,约谈中讲明存在的问题,听取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并纳入督促落实。四是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督机制。按照市局的要求,对所有刑事案件和八类情形行政案件一律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同时实时对各办案区进行执法监督,点对点远程提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行政执法主体能力。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把执法能力培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提升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律意识和诉讼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借助执法办案监督与问题追溯平台,积极打造执法办案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实现对“人员、财物、案卷、办案、审核、实战”智能化管理,推行“办案+管理+服务”模式,深化“一站式”集中办案,不断提升法制服务保障。

(三)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效能。强化执法办案源头管控,提升监督质效,构建职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的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未结未破案件评查,进一步完善源头防控、过程管控、问题查纠、考核问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闭环管理,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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