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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市内夫妻投靠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程序: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家庭户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房屋产权证明;
4.房主、户主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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