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

发布日期:2024-02-19 09:05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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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正常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程序: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正常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应当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交以下材料,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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