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津辰园(协)2008-024号土地出让合同有关内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6 09:2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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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土地权利人申请,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现对编号为津辰园(协)2008-024号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需要调整的内容公示如下:

容积率不大于2.0,调整后规划指标符合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已按照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文件要求,履行了相关调整程序。其他未做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按原合同执行。公示期20天,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与潮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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