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合并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2 09:0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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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土地权利人申请,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拟对天津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用地签订补充合同,将津辰港(挂)G2025-002号、津辰港(挂)G2023-004号两宗地块合并,现公示如下:

将津辰港(挂)G2025-002号、津辰港(挂)G2023-004号两宗地块合并为一宗地,土地合并后面积为189904.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依据控规及原合同指标,土地合并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0、绿地率不大于20%,约定宗地应于202877日前竣工,土地使用年限至207376日。

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与天津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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