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土地权利人申请,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拟对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津辰西(挂)G2024-003号地块签订补充合同(二),调整原出让合同和补充合同有关内容。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将津辰西(挂)G2024-003号宗地地块一分割为两宗用地,土地面积分别为325628.22平方米和58961.97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分割后各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开竣工时间与原出让合同要求保持一致,土地使用年限均按照不动产权证书约定使用年限执行。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与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