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北辰规资执(土地)罚﹝2023﹞2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
杨兴枫非法占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辰规资执(土地)罚﹝2023﹞2号 |
行政相对人 |
杨兴枫 |
处罚事由 |
杨兴枫,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小淀镇刘安庄村(淀南引河南侧,北仓道延长线西侧)土地541.49平方米(0.812亩)建房4处及硬化地面(建筑面积221.74平方米、地面硬化面积319.75平方米)。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
行政处罚日期 |
2023年3月16日 |
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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