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北辰规资执(规划)罚﹝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02-02 15:5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字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天津奇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移送建设工程档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天津奇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北辰规资执(规划)罚﹝2024﹞2号

行政相对人

北辰规资执(规划)罚﹝2024﹞2号


处罚事由

天津奇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移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第八十条。

处罚机关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2月1日

处罚内容

  1. 对违法行为处以10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书 (1).jpg

处罚决定书 (2).jpg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