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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11:00 来源:北辰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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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津辰财预审指[2022] 1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教指[2021]141)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收回年初津辰财预指[2022]1号文件“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津辰财预指[2022]1)已下达你单位“公用经费”资金1928.7万元收回,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为“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功能科目为:

1、“2050202小学教育”1248.1万元;

2、“2050203初中教育”600.2万元;

3、“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80.4万元。

二、下达中央直达资金

现下达你单位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770万元,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为“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功能科目为:

1、“2050202小学教育”1148.3万元;

2、“2050203初中教育”541.3万元;

3、“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80.4万元。

本次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下达市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现下达你单位公用经费(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58.7万元,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为“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功能科目为:

1、“2050202小学教育”99.8万元;

2、“2050203初中教育”58.9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将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严禁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同时加强直达资金流向跟踪监控,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配合做好支付信息的反馈工作。涉及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执行。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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