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中央直达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保证直达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合规。对直达资金支付按照项目制定支付计划,关注使用率,切实提高直达资金支付进度,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政策
1、《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
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3〕18号)
3、《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19号)
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3号)
5、《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21号)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区人力社保局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76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246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5156万元。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466万元;
2、各类企业、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427.44万元;
3、各类企业、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530万元;
4、就业见习补贴945万元;
5、创业房租补贴105万元;
6、公益性岗位补贴380万元;
7、创业孵化基地补贴30万元;
8、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补贴88.56万元;
9、就业创业服务补贴300万元;
10、创业培训补贴100万元;
1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250万元。
三、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区人力社保局中央直达资金共计762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共计使用中央直达资金6128.47万元,执行率80.41%。剩余中央直达资金1493.53万元,已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466万元;
2、各类企业、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278.44万元;
3、各类企业、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470万元;
4、就业见习补贴737.79万元;
5、创业房租补贴68.55万元;
6、公益性岗位补贴214.41万元;
7、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补贴87.84万元;
8、就业创业服务补贴62.57万元;
9、创业培训补贴40.55万元;
10、职业技能培训补贴702.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