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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中央直达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26-01-13 14:28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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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保证直达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合规。对直达资金支付按照项目制定支付计划,关注使用率,切实提高直达资金支付进度,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政策

1、《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18号)

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19号)

3、《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19号)

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3号)

5、《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21号)

6、《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17号)

7、《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60号)

8、《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4号)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区人力社保局共收到就业补助中央直达资金3238万元,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各类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215.86万元;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71.88万元;

3、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398.59万元;

4、就业见习补贴395.48万元;

5、创业房租补贴72.92万元;

6、公益性岗位补贴47.6万元;

7、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86.3万元;

8、一次性创业补贴8.7万元;

9、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补贴87.12万元;

10、就业创业服务补贴163.52万元;

11、创业培训补贴87.84万元;

1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98.31万元;

13、综合治理协管员社保补贴1.77万元;

14、综合治理协管员岗位补贴2.11万元。

三、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区人力社保局就业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共计323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共计使用中央直达资金3171.5万元,执行率97.95%。剩余中央直达资金66.5万元,已结转至2026年继续使用,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各类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215.86万元;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71.88万元;

3、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398.59万元;

4、就业见习补贴395.48万元;

5、创业房租补贴72.92万元;

6、公益性岗位补贴47.6万元;

7、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86.3万元;

8、一次性创业补贴8.7万元;

9、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补贴87.12万元;

10、就业创业服务补贴97.02万元;

11、创业培训补贴87.84万元;

1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98.31万元;

13、综合治理协管员社保补贴1.77万元;

    14、综合治理协管员岗位补贴2.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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