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高宇川等任职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文件
北辰政人〔 2014 〕 1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高宇川等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现决定:
高宇川任天津北辰科技园区总公司副总经理;
韩春栋、王熙娟任区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以上三名同志,任职时间为2012年10月18日。
2014年2月21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委各部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