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祁惠红等任免职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文件
北辰政人〔20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祁惠红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马勇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何凤林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虞东旺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区委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宝龙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顾文莉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兴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振海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曹升柱任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区委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郭庆云任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庞仲欣任区旅游局局长;
霍云双任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赵景兴任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瑞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志勇任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岳先春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康晓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免去王玉芳、江乐泽、姜立强、赵明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立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仰东天津北辰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职务;
免去刘刚天津辰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