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祁惠红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4 09:02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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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文件

  北辰政人〔20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祁惠红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马勇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何凤林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虞东旺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区委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宝龙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顾文莉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兴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振海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曹升柱任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区委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郭庆云任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庞仲欣任区旅游局局长;

  霍云双任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赵景兴任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瑞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志勇任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岳先春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康晓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免去王玉芳、江乐泽、姜立强、赵明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立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仰东天津北辰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职务;

  免去刘刚天津辰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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