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19年20项民心工程

发布日期:2019-06-11 16:00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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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2019年20项民心工程。

  一、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1. 继续实施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改造工程,完成35个片区、61万平米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朝阳楼、果园楼两个片区12.65万平米居住功能。(区住建委)
  2. 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新开工配套公建17万平米,安置房还迁入住100万平米以上,累计完成11个项目还迁任务。(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区城投公司、天穆镇、北仓镇、青光镇、宜兴埠镇)
  3. 稳步推进示范镇建设,完成拆迁60万平米以上,新开工安置房50万平米,55万平米还迁入住;适时启动双口示范镇建设。(示范镇指挥部、北仓镇、双街镇、双口镇、青光镇、小淀镇、大张庄镇)
  4. 完成新村街“城市双修”试点工程。(区住建委)
  5. 实施农村困难群众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工程,年内完成100户以上。(区住建委)

  二、持续促进群众就业

  1. 全年新增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区人力社保局)
  2. 促进女性创业,举办巾帼家政职业技能竞赛。(区妇联)

  三、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1.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20元调整为98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780元调整为184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780元调整为18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80元调整为147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76元调整为294元;农村困难群众一次性补贴标准由每人600元调整为700元。(区民政局)
  2. 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区人社局)
  3. 提高残疾人教育扶残助学金和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标准。(区残联)

  四、提高城乡医保标准

  1. 提高基本医保门诊报销限额。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6500元提高至7500元,提高的1000元额度报销比例为55%;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3500元提高至4000元,提高的500元额度报销比例为50%。(区医保局)
  2. 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区医保局)
  3. 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参保职工一年内发生的合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额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在2万元至10万元(含)的,由大病保险支付50%;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支付60%;20万元至30万元(含)的支付70%。(区医保局)
  4. 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保的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人员)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5万元,最高支付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支付比例在现行各档标准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区医保局)

  五、帮扶特殊困难群体

  1. 加强困难村产业帮扶,完成优谷新科园生计用房、李辛庄村千亩稻田、刘码头村乡村旅游3个产业项目。(区农业农村委)
  2. 免费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查体,年内完成1000人。(区总工会)
  3. 为单亲困难母亲库中的单亲困难母亲提供女性安康保险救助,为23个困难村70周岁以上女性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救助。(区妇联)
  4. 提高全区持证残疾人免费上意外伤害保险标准,由30元/人(年)增至80元/人(年)。(区残联)

  六、着力完善养老服务

  1. 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区人社局)
  2. 开展老年助餐试点,对特殊困难老人给予助餐补贴。(区民政局)
  3. 新建2个、转型升级3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区民政局)

  七、关爱保护妇女儿童

  1. 免费为本区户籍孕妇进行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区卫健委)
  2. 开展新生儿胆道闭锁疾病知识宣传及救治。(区卫健委)
  3. 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3类15种康复项目进行补贴。(区残联)
  4. 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心理服务,开展心理讲座和团体辅导20场,为1250人提供“一对一”咨询及心理服务。(区妇联)
  5. 在16个社区建设未成年人“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阵地。(区委宣传部)

  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

  1. 实施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以清理街道、庭院、卫生死角和治理村内柴草乱堆、垃圾乱扔、污水乱泼、畜禽乱跑、广告乱贴、摊点乱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区农业农村委)
  2. 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区农业农村委)
  3. 提升改造“四好农村路”20公里。(区公路建养中心)
  4. 建设3个重点农业项目,落实2个种源科技项目。(区农业农村委)

  九、提高城乡管理水平

  1. 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区创文办、区创卫办)
  2. 增配环卫设备和城市家具,提高道路扫保质量。(区城管委)
  3. 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新建、提升改造二类公厕9座,提升完善景区旅游厕所2座,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090户。(区城管委、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委)
  4. 完善提升“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收运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委)
  5. 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双口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开工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区城管委)

  十、提升城市载体功能

  1. 全力推进外环东北部调整线工程,确保新外环全线贯通。(区住建委)
  2. 全力推动外环线国道功能外迁项目建设,确保九园公路、杨北公路全线通车。(区公路建养中心)
  3. 积极推动地铁4号线建设。(区住建委)
  4. 完成朝阳路、高峰路、潞江东路、新峰路等道路建设,启动铁东路上跨龙门东道立交建设和武静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区住建委、区公路建养中心)
  5. 加密高峰时段公交车班次,缩短乘客等候时间,新增1条、优化8条公交线路。(区运管局)

  十一、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1. 创建6个美丽社区和10个精品社区。(区民政局)
  2. 加快村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年内每个村达到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每个社区达到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3. 新建盛庭丽景、东岸明郡2个标准化菜市场,启动天穆村综合市场建设。(区商务局、天穆镇)
  4. 推动双青新家园非经营性配套公建加快建设,提升片区服务功能。(区住建委)

  十二、改造饮水排水管网

  1. 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区水务局)
  2. 完成文庆道雨水管线工程,提升周边地区排水能力。(区住建委)

  十三、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 完成5所幼儿园接收工作,启动北仓幼儿园翻建工程,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增加优质幼儿园供给,新增学位1700个。(区教育局)
  2. 加快推进光华国际学校和金侨宸公馆、中储城邦等新建小区配套小学建设。(开发区、区教育局、区住建委)
  3. 建设平安校园、智慧校园,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智能监控全覆盖。(区教育局)
  4. 有序推进教育改革,筹建华辰、实验和普育教育集团。(区教育局)

  十四、开展居民健康筛查

  1. 免费为目标人群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区卫健委)
  2. 免费为有需求的乙肝密切接触者接种疫苗。(区卫健委)

  十五、提升公共医疗水平

  1. 全区新增急救站点8个。(区卫健委)
  2. 加快推动新中医院建设。(区卫健委)
  3. 加快推动双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启动新村街、宜兴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区卫健委)

  十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 举办第十四届“北运河之夏”和谐文化大舞台文艺演出和第六届“天穆杯”小品展演活动。(区文旅局)
  2. 举办第四届旅游文化节。(区文旅局)
  3. 加快推进“五馆一院”建设和村居文化设施达标工程。(区住建委、区文旅局、各镇街)
  4. 建立职工书屋10个。(区总工会)

  十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 加强村居“健身园”建设管理,新建更新村居健身园25个、乡村健身广场1个、街镇全民健身中心6个。(区文旅局)
  2. 举办区第八届运动会。(区文旅局)

  十八、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1. 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年内完成14家。(区市场监管局)
  2. 建设2家市级、2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区市场监管局)
  3. 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全年培养2400人。(区市场监管局)
  4.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巩固“明厨亮灶”建设成果。(区市场监管局)

  十九、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 强化空气污染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工业污染、燃气锅炉、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等治理措施。(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工信局、各镇街、开发区)
  2. 完成环外剩余片区2.3万户煤改电工程。(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开发区、双口镇、青光镇、小淀镇、西堤头镇)
  3. 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区水务局)
  4. 实施污水空白区管网建设,完成重点工业区雨污分流改造。(区水务局、各镇街、开发区)
  5. 加快大双、双青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新区污水处理厂、大双再生水厂建设,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区水务局)
  6. 推动天津农药厂、同生化工厂等地块加快土壤修复。(区生态环境局、区土地整理中心)
  7. 新增和提升绿地2.3万平米,完成造林绿化2.52万亩。(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
  8. 提升郊野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新建京津路入市口游园。(开发区、区住建委)

  二十、推进平安北辰建设

  1. 完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宣传推广“12348”热线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区司法局)
  2. 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创建智慧平安社区6个。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实现“一警务区一责任民警一警务助理”。(公安分局)
  3.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创建“无黑”区。(区委政法委)
  4. 推进“雪亮工程”扩容提档。(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公安分局、区网信办)
  5.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涉氨、冶金等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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